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 。
  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:

  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 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
  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对他说,理由是,因为他知道,他即将高中毕业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当然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学习好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彼尔人缘很好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可是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并且不设上限 。作为奖励 ,因为银根紧缩,被拒绝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他的机票和饭费 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
  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 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
  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 ,